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公告
〔2019〕第1號 |
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工程造價咨詢 企業在江蘇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從業人員要求的公告
為貫徹國家工商總局、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十三部門印發的《關于推進全國統一“多證合一”改革的意見》(工商企注字〔2018〕31號),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對于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我省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的,其在分支機構執業的造價從業人員要求,無論甲級、乙級企業均調整為不少于3名注冊造價工程師。 江蘇省建設廳《關于印發<江蘇省<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 |
法>實施細則>的通知》(蘇建價〔2006〕433號)中有關分支機構備案人數的要求不再執行。 特此公告。
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9年1月2日 (此件公開發布)
抄送:各設區市建設局。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1月2日印發 |